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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/2/2009 圣经背景:(8)献人祭“這些事以後, 神要試驗亞伯拉罕,就呼叫他說:亞伯拉罕!他說:我在這裡。神說:你帶著你的兒子,就是你獨生的兒子,你所愛的以撒,往摩利亞地去,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,把他獻為燔祭。亞伯拉罕清早起來,備上驢,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,也劈好了燔祭的柴,就起身往 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。”(创22:1-3)
很多人不能理解甚至不能谅解经文中有关把人当作活祭物的行为,其实在古代社会中把人当作活的祭物是被允许的、是很普遍的行为。而,把长子献祭尤其宝贵。
亚伯拉罕在这里所表现的态度是无论如何都遵守上帝的吩咐,这也是上帝对亚伯拉罕的考验,且是最后一次的考验。真正尊敬上帝的人可以为了上帝献出生命,亚伯拉罕通过了上帝的考验,他已经达到那种境界!
值得一提是,犹太人被认为是第一个废除把人当作活供品的民族。
文献参考:
1.马尔文.托卡耶尔著,焦婷婷译,《犹太人的奇异思想》(北京: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,2009),65-68.
2. 唐佑之,《十二先知书(一)阿摩司书、弥迦书》(香港:天道书楼有限公司,1994),270。 3.中文圣经启导本编辑委员会,《中文圣经启导本增订新版》(香港:海天书楼,2005),1313.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: http://yiikahching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E13925E343EF102!2207.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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